武汉工程大学组织人事部
组人 [2012] 07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34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现就今年我校职称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评审条件的问题
1.我校今年职称评审的基本申报条件仍按2001年9月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版的《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武汉工程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武化政人字[2005]33号)等规定执行。
2.申报范围
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范围是2012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
3.外语条件
凡申报评审或报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除免试者外)必须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必须合格。
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3)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的。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5)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I级申报中级职称,或通过A级申报高级职称的。
(6)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7)在乡镇及以下单位(含在乡镇的县市及以上直属单位)工作,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
(8)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高、中级职称的。
(9)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中,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应参加省组织的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
(10)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11)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12)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13)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疆、援藏等援助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
4.关于计算机考试问题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初评专业技术职务和资格考试)均须参加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湖北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职称评审的能力要求,应按申报职称的级别层次逐级报考相应的级别,不得提前越级报考。
免试条件:
(1)参加人事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获得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者。
(2)计算机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者。
(3)年满50周岁者。
(4)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疆、援藏等援助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
5.关于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有效期问题
2004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2004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不效(此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属政策性降分,并明确为当年有效的,过期无效。
6.水平能力测试问题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会计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高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水平能力测试仍以近两年评学评教成绩为依据。
7.转评申报的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跨系列(专业)申报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满6年的,也可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8.关于破格申报问题
申报正副高级职务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须提前向学校组织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各系列正常申报高一级职务对任职年限、学历年限要求见武化政人字[2002]42号文。
申报转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含同级和转晋),其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或原职称专业应为相近专业,否则按破格对待,须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学校评审。
二、评审材料项目及要求
1.凡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通过基层评审的人员必须使用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录入,并将录入后自动生成的文件通过学校内部网或外部邮箱(renshich@mail.wit.edu.cn)发送到组织人事部,且邮件题目应为“职称+姓名”。
2.必备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从申报学历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综合能力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3.教学证明材料
填写《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并有教务处签字(盖章),确系本人教案,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说明意见。
4.发表学术论文、论著(教材)材料
发表的学术论文,一定要是任现职以来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公开发表的,如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定要是理论版且超过3000字,如被检录、转载或他引的要有证明材料,论著(教材)要有所写章节、完成多少万字的证明材料。
请申报人填写发表学术论文、论著(教材)清单。
5.科研材料
科研项目立项,鉴定,获奖情况,可分配进帐金额要有科技处提供的说明(或表格)。教育研究项目要有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
7.综合材料一览表(由软件生成)
校内的各级评审,以上材料都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材料的要有情况说明。其中学历、学位证书还需提交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还本人。
四、关于收费问题
根据省职改办规定,评审费标准为: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80元;起点职务不收费。
五、时间安排
4月16日前,各院、部向校职改办上报基层评议组组成人员的建议名单和各单位材料员名单(每单位指定一位材料员)。
4月17日前提交破格或转评申请表(从组织人事部网页下载)及相关支撑材料。
4月28日前,教师系列基层评议组评议并向校职改办上报评议结果;
5月3日至5月10日受理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
9月3日至9月11日受理非教师系列(含实验、幼教、思政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
学校在基层评审的基础上,根据省职改办的时间安排组织校级评审会。教师系列校级评审会拟安排在6月30日前,非教师系列校级评审会拟安排在10月20日前。
六、其他事项
1.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学校的时间安排和程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规定》(校人[2008]44号)开展相应的工作。
2.教师系列基层评议组需在审核参评人员的材料的情况下《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与评审结果一同报校职改办。
3.各单位材料员在提交本单位人员材料前应认真核对,在提交材料时要提供每个人的详细材料清单并签字盖章。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
组织人事部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呈送: .
武汉工程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2年4月12 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