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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28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长:洪汉玉、谢春晖

副组长:李国保、田斌、李自成

 员:卓旭升、王振、陈艳菲、程莉、杨志芳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2.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组

 长:李国保

 员:魏开红、任伟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3. 学院成立推免复试专家组

 长:略

副组长:略

 员:略

主要职责:在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有近亲属参加2023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4.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长:田斌

成员:黄光亮、黄慧群

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二、接收对象

获得本科就读高校202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接收专业及人数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学院2023年招生目录详情请见《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查询网址:https://yjs.wit.edu.cn3

四、申请程序

1.考生提出申请。有意向的考生与学院或导师联系,按学院要求投递申请材料,学院联系电话:027-87992157。导师联系方式详见学院官网导师简介https://eie.wit.edu.cn/szdw/ds.htm

2.考生填报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3.复试安排。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复试有关要求见《 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复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方式等)由学院通知考生。

4.办理拟录取手续。学校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根据学校推免及防疫工作要求,学院采取下述方式进行:

1.校内申请考生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校外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以研招网推免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或学院另行通知为准。

(二)复试时间

9月29日-10月20日期间完成复试、公示并上报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研招网推免系统发复试通知时间或学院通知复试时间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学院官网、研招网相关信息发布。

(三)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推免申请学生的本科学习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以及推免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学生名单。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推免生需在复试前提交本人资格审查材料。材料要求: 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影印件。政审表及承诺书填写模版见附件表格。学籍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核实。学生可提交学科竞赛、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请将所有材料影印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以“推免生资格审查材料+学生姓名”命文件名和邮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005309305@qq.com

学院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对申请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以及复试费缴纳情况(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方式另行通知)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面试由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考查、外语能力考查三部分内容组成,满分100分。复试总时长为20分钟,其中外国语能力考查5分钟,满分30分;专业能力考查专家提问10分钟,满分30分;综合能力考查5分钟,满分40分。复试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30秒内开始作答。

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通过自我介绍、专家提问方式考核。

2.专业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当场作答的方式考核。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题目。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4.考生同时还可根据学科特点提供本人的学科竞赛、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

5.加试

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得低于60 分,否则不予录取。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

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本科综合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复试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本科就读学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本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

六、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一)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2023年专业目录中拟招人数的50%。若有超过50%,学院提出申请,由研究生院视整体情况进行调剂。

(二)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招生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六)学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学费标准

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wit.edu.cn/info/1087/2716.htm

(四)推免生奖助

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https://yjs.wit.edu.cn/info/1087/2737.htm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硕士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有序推进、人性化服务。

(二)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377679138,邮箱:121494671@qq.com;

李国保  联系电话:13886168884,邮箱:645921438@qq.com

十、附则

本方案由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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