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备注:1.成绩核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2.录取原则:以总成绩排序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3.监督电话:027-87992157;邮箱:435037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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