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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信息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电气信息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教研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7]2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确保我院2019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的顺利进行,现对有关事项做出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洪汉玉  

成  员:杨述斌、李自成、康志勇、田斌、陈艳菲、卓旭升  

秘  书:贺文德、黄慧群、樊保明  

二、推荐原则与范围

1.推荐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2.选拔对象:我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

三、名额分配

推免生计划数:4人。

(注:①每专业原则上最多分配1个推免生计划指标;②学院对各专业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第六条第8项),取总成绩在各专业内排名第一的学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计划数的1.2倍向学校推荐5名学生;③如果某专业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学生,则该专业的推免生计划指标转入其它专业,具体办法如下:学院取总成绩在各专业内排名第二的学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者获得该计划指标;④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也按照上述办法计算总成绩并进行排序。)

四、推荐条件

1.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①第一至六学期(五年制按第一至八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且成绩优秀;(注:必修课不能有重修记录,选修课必须合格;必修课只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入学习成绩。)②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分制);英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四级考试不低于70分(100分制)。(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2.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校研[2017]20号文附件1所列)满足上述条件的第1、2、4款可以直接推荐。推荐时全部必修课合格,并经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  

五、武汉工程大学接收推免生奖助政策(详情见附件2)

1.       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可一次性获得优质生源奖(5000元/人),发放国家助学金(8000元/人/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最高5000元/项),可获得导师发放的科研补贴。

2.       推免生入学后,可优先选择导师、优先申请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优先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优先获批有关创新项目等。

3.       推免生硕士期间如果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 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2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具体可参看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文件《关于鼓励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学校全日制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六、推荐程序

1.9月8日,学院在学院网站和公示栏公示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9月8日-9月1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武汉工程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9月11日,各专业教研室组织3-5名硕士生导师,组成推免生考核工作小组,对本专业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公示推免生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4.9月12日,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各专业推荐的推免生进行面试,确定推免生名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并公示3天。

5.9月15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6.9月17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将遴选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7.9月26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并提请省教育厅审核。

8.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20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10分)。学习成绩为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附件3)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学院制定的综合考核办法评定。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9.学院按总成绩(总成绩=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进行排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单独排序(排序基本原则按文件所列各项条件先后顺序排序,按国家级列在前、省级列后,国家级、省级分别按获奖等级与排名排序),学院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10.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考核办法: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包含:3-5分钟英语口语自我介绍+专业介绍;5-10分钟中文回答综合提问,本环节主要考核推免生的基础知识、科研经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评分表见附件4)。

七、管理与监督

(一)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二)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电气信息学院

2018年9月6日


 

附件1:武汉工程大学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条件

序号

级别

学科竞赛项目或成果名称

主办单位

可推免的获奖等级

1

A类

FIFA国际机器人足球世界杯

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2

A类

全国机器人锦标赛暨国际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大赛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机器人足球工作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

A类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4

A类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美国数学及其应用联合会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5

A类

红点设计大奖

德国设计协会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6

A类

iF设计大赛

汉诺威工业设计论坛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7

A类

创行世界杯

国际大学生企业家联盟(Enactus)

国际二等奖及以上

8

A类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9

A类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0

A类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1

A类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部高教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2

A类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含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

教育部高教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教司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3

A类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4

A类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教育部高教司、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织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5

A类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中国化学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指导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6

A类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承办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7

A类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主办、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合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央电视台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8

A类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19

A类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20

A类

全国大学生新材料创新设计大赛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21

A类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国家级

第一申请人

22

A类

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或CSSCI收录


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3

B类

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者



24

B类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阅读大赛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25

B类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北京外国语大学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26

B类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智能汽车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27

B类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教育研究中心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28

B类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29

B类

全国大学生药苑论坛

教育部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药学教育研究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0

B类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研究征文比赛

中国药学会制药工程专业委员会、国际制药工程协会(ISPE)、四川大学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1

B类

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生物/化学/物理实验技能竞赛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一等奖及以上

32

B类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和周培源基金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3

B类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图学会制图技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图学会产品信息建模专业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4

B类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3D技术推广服务与教育培训联盟、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光滑设计发展基金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5

B类

全国大学生过程装备实验与创新大赛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分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6

B类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中国数学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7

B类

湖北省大学生物理实验创新赛

湖北省教育厅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8

B类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39

B类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物联网设计大赛

中国电子学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40

B类

中国大学生iCAN物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计算机教学指导委员会、全球华人微纳米分子系统学会、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41

B类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42

B类

甲骨文杯JAVA程序设计大赛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43

B类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商务部、无锡市人民政府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44

B类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45

B类

湖北高校美术与设计大展

湖北省教育厅、人社厅

湖北省一等奖及以上

46

B类

全国高等学校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地矿学科(矿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47

B类

全国高等院校学生斯维尔杯BIM系列软件建筑信息模型算量大赛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48

B类

全国高校无机非金属材料基础知识大赛

教育部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49

B类

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

中国石油和化学化工联合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50

B类

湖北省大学生信息技术创新大赛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一等奖及以上

51

B类

POCIB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

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52

B类

所有A、B类学科竞赛的湖北赛区决赛

湖北省教育厅等

湖北省一等奖及以上

注:上述学科竞赛项目目录参照《武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教2016(10)号)所列学科竞赛目录。表中项目内容只是本科生具备推荐生的条件之一。


附件2:武汉工程大学接收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学校创建于197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2018年我校拟大量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一、接收对象与条件

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校2019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所有学术型专业以及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外的所有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详情请见《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查询网址:http://yjs.wit.edu.cn。

三、奖助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可一次性获得优质生源奖(5000元/人),发放国家助学金(8000元/人/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最高5000元/项),可获得导师发放的科研补贴。

2、推免生入学后,可优先选择导师、优先申请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优先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优先获批有关创新项目等。

3、推免生硕士期间如果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 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满2年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作为学校人才引进,具体可参看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文件《关于鼓励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学校全日制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四、申请程序

1、考生提出申请:有意向的考生与招生学院或导师联系,按学院要求投递申请材料,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见学校招生简章。

2、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报考信息。

3、复试安排: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通过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复试的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我校招收推免生复试形式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复试一般为综合能力面试,由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含诚信考核)、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4、办理拟录取手续: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1)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推荐院校教务处盖章);(3)其他有关材料(自愿提供),如英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本公告中如有和教育部相关招生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代码:10490

网址:http://yjs.wit.edu.cn/

联系电话:027-87940025

招生咨询微信平台:搜索wit_yjs

办公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西北区1号楼307室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7日


附件3: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

  1.获国际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指附件1中序号1~7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分、5分、4分。

2.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金、银、铜奖者,分别奖励6分、5分、4分。

3.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分、5分、4分、3分。

4.获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指附件1中序号9~20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

5.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2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者,奖励1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奖励0.5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6.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2分、1分;文科类各专业获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3分、2分。

7.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一、二、三等奖者(与同年度全国竞赛不重复),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

8.获国家或湖北省大学生学科竞赛(指附件1中序号24~52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9.获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

10.获国家五四青年奖章者、全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奖励6分。

11.获全国三好学生、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者,奖励3分。

12.获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者,奖励2分。

13.在国家级、省级重大文体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14.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或CSSCI收录,奖励5分;以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国内权威刊物或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或在专业期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者,分别奖励4分、3分、1分;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者,奖励4分。

15.获发明专利者或实用新型专利者,分别奖励6分、3分。

16.凡在以小组或集体名义参加的竞赛中获奖者,姓名顺位排在第一的按以上标准执行,姓名顺位排在第一以后的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但总人数不超过5人(包括项目主持人)。

17.以上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能超过20分。若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中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若一个人同时获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18.以上所有奖项均以教育主管部门发文或证书为准。对于以上条款未提及的奖项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附件4:武汉工程大学电气信息学院推免生综合考核

评分表

 

面试学院:                              面试组长:

评分教师:                              面试时间:

考生姓名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1分)







英语口语语言组织能力

(1分)







基础知识     (1 分)







科研经历    (3 分)







创新能力    科研潜质  (3分)







语言表达                ( 1分)







总分            ( 10分)







注:每张表记录6位学生面试成绩;此表由学院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