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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2-01-04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各教研室:

1、请各教研室强调分级考试相关老师的监考。

2、已将教务处发《关于推进课程考试改革的意见(试行)》通知,发至各教研室主任的邮箱,请按相关要求与课程组成员协商填报《课程考试改革申请表》,于9月底前申报。

3、“质量工程”建设总结,11月份学校教学工作会上要进行经验交流与验收。(重点是国家级、省级)

4、请上交实验课表及设备、耗材注明表。